
可怜人
[新手]
一个公司财产纠纷问题
35分
回答:3 浏览:175 提问时间:2008-07-05 23:39
我在一家小公司打工,我只是打工的!但由于公司刚起步电脑比较不够用,我就自买一台52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为公司使用!(如果我没买,公司也会去配一台给我用),电脑大部分时间都是为公司所用!只有下班时间带回宿舍为自己消遣(宿舍是公司租给我们员工住的集体宿舍)!不幸的事发生了,电脑被偷了,被偷地点是在宿舍,那天总共丢失3台笔记本,一台是公司的,一台是我的,还有一台也是同事自己的,也是为公司使用的! 请问这样的事,我们能要求公司赔偿我们一半吗?另外丢失了1300元钱现金,钱是公司的,但是在我们宿舍被偷了,我们应该赔偿吗?
2008-07-12 02:43 提高悬赏35分
2008-07-06 22:48 补充问题
这是我自己买的电脑,但是是为公司所用的!

《刑法》第六十四条规定:“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,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。”根据这一规定,你失主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待公安机关抓住盗窃分子时责令其退还。如果不能退还时,失主可以在法院审理此盗窃案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。
只有在公安机关确认此案无法侦破,或法院认为盗窃犯没有赔偿责任时,才可以向其他责任人求偿,这在法律上叫做“先刑事后民事”
另外,就本案来说,个人财物应当自己承担保管责任,公司没责任。而谁把单位的电脑带回宿舍,他就有保管责任,那就不是他找单位赔偿,而是单位要找他赔偿了。
而单位的现金个人带到宿舍存放,这就就不是简单的保管责任问题了,单位不指控他非法侵占就已经不错了,并且他为必须赔偿给单位的。
当遇到单位找你们相关责任人赔偿时,你们就可以把“先刑事后民事”用上了。哈。
只有在公安机关确认此案无法侦破,或法院认为盗窃犯没有赔偿责任时,才可以向其他责任人求偿,这在法律上叫做“先刑事后民事”
另外,就本案来说,个人财物应当自己承担保管责任,公司没责任。而谁把单位的电脑带回宿舍,他就有保管责任,那就不是他找单位赔偿,而是单位要找他赔偿了。
而单位的现金个人带到宿舍存放,这就就不是简单的保管责任问题了,单位不指控他非法侵占就已经不错了,并且他为必须赔偿给单位的。
当遇到单位找你们相关责任人赔偿时,你们就可以把“先刑事后民事”用上了。哈。
回答:2008-07-06 09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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